青岛老中医侯元祥案件始末如下:
- 案件背景 :
侯元祥原系小学教师,无中医家族传承和师承经历。2012年至2022年间,侯元祥通过网络等渠道购买虚假的医学证书和头衔,虚构其毕业于国际医科大学,并自称为国际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等身份,通过网络等方式推广宣传,吸引患有癌症等严重疾病的患者就诊。侯元祥及其女儿侯静未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在未取得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熬制药方来源、成分不明的“抗癌1号”“抗癌2号”“野生心脑汤”等自命名中药制剂,并在山东省潍坊市、淄博市、青岛市等地进行诊疗和销售。
- 查处过程 :
2022年1月,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查处了侯元祥等人在某公寓非法行医、制售“三无”药品的案件,并将此案移送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侦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产品“抗癌1号”“抗癌2号”“野生心脑汤”为假药。2023年2月,青岛市黄岛区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侯元祥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侯静被判刑11年并处罚金90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判刑和罚金。侯元祥等人不服判决,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上诉与重审 :
2023年8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24年10月28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指控被告人侯元祥等人犯妨害药品管理罪。2024年12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对侯元祥一家以妨害药品管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侯元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侯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刑和罚金。
- 判决结果 :
2024年12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侯元祥等人妨害药品管理案,具体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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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元祥 :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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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静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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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雷 :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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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培臻 :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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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松杰 :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侯元祥及其家人在未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和相关药品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虚构身份和非法行医手段,制售假药,严重危害了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最终,侯元祥等人被依法判刑并处以罚金,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