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可以
有精神病史的人 通常不可以 当公务员。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十一条的规定,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夜游症、癔病史以及其他严重的神经官能症、长期依赖精神活性物质的人员都不能够被录用成为公务员。此外,即使经过治疗精神病症得到康复,这依然是一个隐患,仍然不能够考取公务员。
然而,也有例外情况。如果精神病史的人员已经痊愈,并且经过专业医疗机构评估为可以参加工作,那么他们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在报名时如实填写自己的健康状况,并在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隐瞒病情,一旦被录用,将会被取消录用资格。
综上所述,有精神病史的人在特定条件下有可能成为公务员,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体检和评估。建议有精神病史的人在考虑报考公务员时,先咨询专业的医疗机构,了解自己的病情是否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并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如实填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