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乌鲁木齐市具有慢特病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下: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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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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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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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疆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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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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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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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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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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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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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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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职业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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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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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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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四七四医院(原空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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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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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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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心脑血管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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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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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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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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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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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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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友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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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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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眼耳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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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一部(包括南门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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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一济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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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二济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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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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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钢集团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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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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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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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包括河南路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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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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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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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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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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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原铁路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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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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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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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心脑血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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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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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第23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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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泉市人民医院
这些医疗机构均可以实现慢特病“即申即享”的服务。建议您根据最新权威信息,确认所需医疗服务的具体定点医疗机构,并直接联系相关医院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