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的设置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诊疗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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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室内阴阳角宜做成圆角,踢脚板、墙裙应与墙面平齐,墙体应平整,无凸起和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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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应选择无孔洞、密闭性好、不易积蓄灰尘的建筑材料,不应设置开放性灯池等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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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地材要耐磨、耐腐蚀,易于辨识掉落的细小医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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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区的空气应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新风出风口不应置于病人头部上方。
- 人员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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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的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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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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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专业的执业医师;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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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 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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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室应配备牙科检查设备、X光机、口腔治疗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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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应独立设置,分区明确,流程规范,标识清楚,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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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区应设有洗手间和消毒室,配备消毒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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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诊区应设有舒适的座椅和等候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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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应设有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和病历室等。
- 科室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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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室应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划分为诊疗区、手术区、消毒区、候诊区、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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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区应设有诊室和牙科检查室,配备牙椅、牙科设备、X光机等必要的诊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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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区应设有手术室和术前术后准备区,配备手术台、手术灯、吸引器、电动牙钻等手术所需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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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区应设有洗手间和消毒室,确保口腔器械的彻底消毒和无菌操作。
- 卫生与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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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室、手术室、消毒区等应定期清洁和消毒,有血液、体液污染应立即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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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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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综合治疗椅、操作台面及所使用仪器、物体表面至少每天清洁和消毒。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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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应设置独立的新风系统,特别是洁牙、备牙等易产生较大量空气污染物的诊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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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院各诊疗场所、工作区和候诊区环境卫生设计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口腔科的医疗环境安全、卫生,并提高诊疗效率和服务质量。不同地区和不同医疗机构可能还有其他具体要求,建议在具体实施时参考当地卫生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