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费用报销政策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地区产检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
深圳
报销额度: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照深圳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报销方式:
刷卡直接记账:生育保险累计参保满1年且属正常参保状态的,待遇享受人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持社保卡刷卡记账,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现金定额报销: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及其他没有直接在医院刷卡记账而采取现金支付的待遇享受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社保窗口申请定额报销。
北京
报销额度: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报销方式:不能实时结算,先个人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因此需要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
郑州
报销额度: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实际产前检查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同时不再收取产前检查费票据。
报销前提: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准妈妈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如果你不在上述地区,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了解具体的产检费用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