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给走医保是可以投诉的 。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投诉途径:
- 医院内部投诉 :
- 向医院的医保科或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投诉。医院内部通常设有专门的投诉处理机制,会对患者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 卫生监督部门投诉 :
- 如果医院内部处理不满意,可以向当地的市、区卫生监督部门投诉。这些部门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包括医保使用情况的监管。
- 政府服务热线投诉 :
- 拨打政府服务热线,如12345,反映医院不能使用医保卡的问题。政府服务热线会将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
- 可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该部门负责医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的情况有监管职责。
- 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公众号投诉 :
- 在“国家医保局”等公众号上进行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反映医院不给走医保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因此,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为患者提供医保服务。如果医院拒绝使用医保,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患者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在投诉前,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就医记录、费用清单等,以便在投诉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