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中西医结合诊所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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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一名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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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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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聘用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中医医师。
- 房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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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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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室必须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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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或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 设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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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设备包括诊察床、诊察凳、药柜、血压计、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方盘、洗手盆、诊察桌、处置台、听诊器、诊槌、注射器、紫外线灯、纱布罐、往诊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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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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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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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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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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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建筑布局应当满足诊疗科目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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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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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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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与所在地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
- 审批与备案 :
- 需要在卫生局进行审批,并获得《诊所备案证书》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这些条件涵盖了人员、房屋、设备、规章制度等多个方面,确保诊所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建议在准备开设中西医结合诊所时,详细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保所有条件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