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深圳光明区和光明新区 不是 同一个区。具体区别如下:
- 定义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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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是一个功能区,是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设立的管理区,不是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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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则是由法定机关批准成立,设立人大、政协等整套地方政府机关的区域,是一个行政区。
- 资格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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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是具有完整行政体系的行政机关,在管理、推动辖区经济建设方面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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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作为功能区,不具备完整行政体系的资格。
- 历史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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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成立于2007年,是深圳市设立的第一个功能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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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务院同意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将光明新区正式更名为光明区,并下辖光明街道、公明街道等六个街道办事处。
综上所述,光明区和光明新区在定义、资格和历史沿革上都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它们不是同一个区。光明区是光明新区在2018年更名后的正式行政区,而光明新区则是其前身,一个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