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0%
驻马店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医疗机构等级及医疗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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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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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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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50%报销比例,年最高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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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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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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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300元、二级6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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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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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内:60%-80%(具体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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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70%-90%(具体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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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含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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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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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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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1.3万元起付,70岁以上8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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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与普通居民相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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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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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报销比例(18万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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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报销比例(18万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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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报销比例(18万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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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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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6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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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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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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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和住院均需自付一定金额后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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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门诊大额医疗费用另设2万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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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4%-10%,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及时咨询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