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改前,中国军队设立了七大军区,每个大军区至少有一个总医院,有的大军区还有两个总医院。这些军区总医院总计有11个之多,隶属于大军区后勤部管辖。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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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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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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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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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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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后更名为新疆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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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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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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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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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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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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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军改后,这些医院经历了整合和重组。联勤保障部队接手了其中的11家总医院,有些医院更名为新的名称。以下是军改后的一些主要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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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战区总医院(原沈阳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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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战区总医院(原南京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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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战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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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战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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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战区总医院(新组建的综合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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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战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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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第920医院(原昆明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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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原武汉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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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第969医院(原内蒙古军区总医院)
此外,陆军保留了两家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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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总医院(原北京军区总医院,后更名为解放军总医院的第七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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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军区总医院
这些医院在军改中经历了不同的调整和变化,但它们依然是军队医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