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当前时间2025年2月,最新的口腔门诊部政策如下:
- 审批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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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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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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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2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 选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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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经营场所,场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开放式污染源25米以上,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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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使用集中式给水,水源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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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路段要求在市区路线构成范围以外设置新的个体诊所,距离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300米,距离乡镇卫生机构200米,距离社区卫生服务站点100米。
- 建筑面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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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一个诊疗科目,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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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一个诊疗科目,面积相应增加不少于20平米。
- 设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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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除具备基本医疗设备外,还需具备人工呼吸器等急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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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 其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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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相关政策表示在指导地方将种植体纳入平台挂网范围和规范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同时,下一步将按照《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精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耗材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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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提升口腔医疗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作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包括加强口腔医疗机构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医疗制度规范,规范开展口腔诊疗服务;加强口腔科耗材供应保障管理,控制耗材采购成本,促进规范合理使用;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政策,支持鼓励商业保险积极发挥作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持续改善口腔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口腔健康的认识。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口腔门诊部的设置和运营,提高口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建议口腔门诊部在设立和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政策要求,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