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冬季有集中供暖系统覆盖,供暖期通常从11月1日持续至次年3月31日,室内温度稳定在18℃以上,居民可通过按面积计费或分户计量方式缴纳取暖费。
供暖时间与范围
太原市集中供暖由热力公司统一提供,覆盖主城区90%以上住宅、学校及公共建筑。部分老旧小区或自建房屋可能采用燃气壁挂炉、电暖器等辅助取暖设备。
供暖温度与标准
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供暖期间居民室内温度需达到18℃±2℃,供热企业需保障持续稳定供热。若温度不达标,居民可联系供热部门上门检测并协调解决。
费用与缴费方式
取暖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居民住宅每月3.6元/平方米,非住宅建筑每月7.5元/平方米。用户可通过线上平台、银行或供热营业厅缴费,新开通用户需提前提交申请并验收管道。
使用注意事项
供暖前需检查暖气阀门、管道是否漏水,及时排气确保循环畅通;长期外出可关闭阀门并报备,避免冻裂;使用地暖时避免地面覆盖厚地毯,影响散热效率。
太原冬季寒冷干燥,集中供暖为居民提供基础保障,合理使用取暖设备并结合加湿措施,可进一步提升舒适度。建议关注供热公司通知,确保按时缴费并配合设备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