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2025年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范,煤气罐的使用需符合以下规定:
一、基本安全要求
- 合格产品与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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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有制造许可证的合格液化石油气罐,禁止使用超期未检(超过24个月未检)或报废(使用超过15年)的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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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需定期送检,50公斤装每3年、15公斤装每4年检测一次,未经检验视为非法使用。
- 安全装置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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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体需保持干燥,禁止靠近热源(如炉子、暖气片)或明火,与火源距离需≥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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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阀、胶管等部件需定期检查,发现老化、破损或漏气需立即更换,建议使用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
- 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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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前需检查气瓶阀门是否关闭,使用后先关闭灶具阀再关闭总阀,确保火源完全熄灭后关闭总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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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敲打、碰撞或倒置气瓶,禁止在气瓶上电焊或用高温设备直接加热。
二、使用规范
- 通风与火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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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所需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一氧化碳积聚引发中毒或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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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到燃气味时,必须关闭总阀,禁止开关电器或开灯,需开窗通风并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 日常检查与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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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管道连接、阀门松紧及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需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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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燃气设施周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或杂物。
三、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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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生燃气泄漏,需立即关闭总阀,打开门窗通风,并拨打燃气公司或消防部门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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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灭燃气灶后,需用湿毛巾堵住口鼻,避免吸入有毒气体,并检查所有火种是否熄灭。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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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需立放并采取防倾倒措施,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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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不用时,应关闭阀门并排空罐内气体,存放在通风、阴凉处。
以上规定综合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安全生产法》及地方燃气管理要求,用户需严格遵守以确保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