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治理方案以生态保护与安全生产为核心,通过政策规划、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多措并举,推动黄河流域实现高质量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生态保护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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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生态保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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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新增排污口审核,保障生态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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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岸线滩区和病险水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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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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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381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136万公顷沙化土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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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退化天然林修复1050万亩,提升森林覆盖率至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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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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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精准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建设生态友好型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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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推广有机肥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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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染治理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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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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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超标企业实行强制审核,关停“十五小”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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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业污染源全过程监管,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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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生活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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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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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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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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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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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灌区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累计建设节水灌溉工程27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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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一盟(市)一策”精细灌溉模式,实现农业增产增效不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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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流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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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优化用水结构,确保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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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流域水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实现实时监控与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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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系统治理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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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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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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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升流域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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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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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与属地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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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督察机制,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与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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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标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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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目标 :到2025年,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比例达81.9%,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森林覆盖率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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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非法排污行为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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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保障水安全与粮食安全,推动沿黄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内蒙古将统筹生态保护与安全生产,实现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与经济协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