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是广西生产建设项目防治水土流失的核心措施,其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征占面积、土石方量、破坏程度等因素确定。广西采用分档计费、动态调整模式,具体涉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两大类别,同时明确学校、医院、保障房等公益性项目可申请免缴费用。
一、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标准
- 按面积计费:占用、损坏或扰动深度≤1米,按面积每平方米0.5元计征;深度>1米,按破坏体积每立方米1元计征。
- 特殊项目免缴:幼儿园、中小学、福利院、医院、党政办公楼、个人住房、经济适用房及小型农田基建项目免缴。
二、水土流失防治费计算方式
- 自行治理: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保方案执行,验收合格后无需缴纳。
- 委托治理:无法自行治理的项目,需缴纳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费用根据实际治理成本核定。
三、方案编制与收费依据
- 编制条件:征占土地>1公顷或土石方量>1万立方米的项目需编制水保方案,其中>5公顷或>5万立方米需编制报告书。
- 费用构成:包含人员工资、专家咨询、监测设备、监理服务等,监理费可参考工程监理标准。
四、申报流程与合规要点
- 提交方案:向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保方案,通过审批后实施。
- 动态监管:施工期需开展监测并定期报告,确保治理措施落地。
广西水土保持方案收费体系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企业需结合项目类型精准测算费用,主动履行生态责任。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规避合规风险并优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