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防疫最新通知:
所有来(返)疆人员,需提前下载“新疆政务服务”APP或使用“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进行入疆申报。
具体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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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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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 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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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 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测温+验码(新疆政务服务健康通行码)+第1、3天核酸检测,疆内互认,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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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中、低风险区来(返)克人员:
- 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采取测温+验码无异常后正常通行,第1、3天核酸检测,疆内互认,纳入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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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内跨地(州、市)通行:
- 正常通行,互认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
报告要求
- 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克人员,应在抵克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群众诉求热线电话
-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0990-6220580,6221118,6221121,6221139
- 克拉玛依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0990-6240220,6229600,6227822
- 独山子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0992-7273301,3659257,3863021
-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0990-6916786,6916796,6985089
- 乌尔禾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0990-6963800,6961920,6960698
请广大市民朋友和来(返)克人员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