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消防安全八条规定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网格化管理的模式,系统性提升农村消防能力。其核心亮点包括:强化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推行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共建、明确全民消防义务与举报权利,以及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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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的层级化管理:各级人民政府需将农村消防纳入发展规划,实行责任目标量化管理,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定期考核。同时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区域消防工作,形成“州—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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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与资金保障:鼓励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消防设施建设,支持社会捐资捐物。政府需落实消火栓维护、专职消防队组建及人员待遇保障,确保消防资源覆盖偏远村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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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义务与监督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的义务,并可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通过“十个一”措施(如家庭责任承诺书、村级消防演练)推动群众自查自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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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与场景防控:针对留守家庭、“老弱病残酒疯”等高风险群体落实帮扶措施,严控公共场所易燃品携带、明火使用,并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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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与透明化问责:政府对消防贡献突出者给予奖励,同时需向人大报告年度消防工作,接受监督。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将启动追责程序,形成闭环管理。
提示:家庭需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制定逃生路线图,村级单位应完善义务消防队和宣传阵地,通过“三关三清”(关电源/门窗/燃气,清走道/阳台/厨房)降低火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