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直属机构
食药监(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国家级机构,其职能和管理范围如下:
一、机构性质与隶属关系
-
直属机构 :食药监直接隶属于国务院,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
改革后名称 :2018年机构改革后,原食药监职能整合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原机构名称,但实际承担相关职责。
二、核心职能
-
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
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包括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许可审批和风险监测。
-
药品监管
主导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生产许可及不良反应监测,制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
化妆品管理
负责化妆品的注册、备案及安全性评价,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开展风险评估,并与卫生、农业、质检等部门协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三、管理范围
-
中央层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政策、标准及监督检查方案。
-
地方层面 :各省、市、县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监管执行。
四、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食药监与农业、卫生、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例如:
-
与农业部门分工明确: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食药监负责流通环节监管;
-
与卫生部门协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
-
与工商部门联合打击虚假广告。
五、机构改革背景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食药监与工商、质检部门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化了综合监管能力,提升了监管效率。
食药监(现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覆盖食品药品全链条的国家级监管机构,通过综合监管与部门协作,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