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公开信息,江西上饶市李佩霞受贿案已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追缴受贿所得财物上缴国库。以下是相关细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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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事实
李佩霞在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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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依据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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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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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其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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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可能性与结果
若李佩霞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但根据其已承认犯罪事实并接受处罚的情况,二审法院通常不会改判无罪。
李佩霞在法律程序中已被认定有罪并接受相应处罚,不存在无罪的可能性。对于公众对案件细节的疑问,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进一步核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