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保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保定市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并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以下是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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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放范围
保定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传统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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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活动管理
若需举办焰火晚会等大型活动,需向公安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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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面临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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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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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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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造成损失或伤害,需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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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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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其他合法需求(如传统庆典),建议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探索合规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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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民对禁放政策存在不同意见,但当前政策以环保和公共安全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