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石家庄市发布的烟花爆竹管理政策,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措施如下:
一、禁放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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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域全年禁放
石家庄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及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新区等区域,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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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临时管制
- 元宵节(正月十五)期间,因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曾于2023年2月22日主城区全天禁止燃放。
二、特殊活动管理
- 举办焰火晚会等大型活动需向公安部门申请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燃放。
三、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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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燃放者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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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四、替代方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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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子鞭炮、激光秀等环保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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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区组织的文化活动。
以上政策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目前仍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