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决定,山东(包括青岛市)育儿假、陪产假及婚假等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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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时长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累计享受不少于 18天 育儿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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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增加 60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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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享受 15天 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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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性质
属于 法定假期 ,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工资照发且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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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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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需在子女0-1岁、1-2岁、2-3岁三个阶段内休完,可一次性休完或分阶段休,但不得结转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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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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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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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 :配偶享受 15天 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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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 :与产假同工同酬,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三、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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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及双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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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在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等方面将获得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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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时,单位应支持护理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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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自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
四、配套支持措施
- 托育服务 :依托学校教育资源,推动课后托管服务,帮助家长平衡工作与育儿。
以上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体系,减轻家庭育儿负担。
青岛新实行的育儿假是多少天?如何享受? - 智慧百科大全m.ccsch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