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全部切除后需要做放疗的次数并不固定,有可能4-6次,也有可能需要超过10余次,甚至更多。与子宫内膜癌或子宫颈癌的临床分期有关,也与放疗的方案和放疗后的效果有关。
1.如果进行手术治疗时的临床分期比较早,手术切除比较干净、彻底,术后辅助放疗的次数一般比较少,4-6次就可以达到治疗效果。
2.如果手术治疗时的临床分期比较晚,细胞浸润和转移现象比较显著,术后做放射治疗时需要适当增加放射治疗的次数,可能会达到10次及以上,常规需要25次,具体次数根据放疗后的治疗效果而定。
3.放射时的剂量较大时,放疗的效果相对增强,放疗的次数相应的减少。放疗时剂量较小,放疗的效果相对较弱,放疗的次数需要相应增加。
4.如果采取盆腔内照射治疗,治疗效果相对增强,可以减少放疗的次数;如果采取体外照射治疗,放疗的效果减弱,次数相应增加。
癌患者根据病情的不同,制定的放疗方案是不同的,所以次数也不是固定的。因为癌症患者治疗过程中对身体消耗会比较大,放疗期间一定要注意加强营养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