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医保基数25100元,是指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工资基数上限标准,适用于月收入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高收入群体。该数值直接决定医保缴费金额上限和待遇核算基准,关键点包括:按上年度社平工资300%设定、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分担缴费、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基数定义与政策依据:25100元是厦门市2025年医保缴费基数上限,根据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得出。职工月工资高于此数值时,单位和个人的医保缴费均按25100元为上限缴纳,超出部分不再计入。
- 缴费比例与计算方式:单位按8.5%的比例缴纳(其中6%进入统筹基金,2.5%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2%。例如,月薪3万元的职工,每月医保缴费为单位2135元(25100×8.5%)、个人502元(25100×2%)。
- 对医保待遇的影响:缴费基数上限提高后,高收入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和生育津贴核算标准同步提升,但门诊/住院报销比例与普通职工一致,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与缴费年限挂钩。
- 灵活就业人员适用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60%-300%的基数档位(如25100元),但需全额承担10.5%的缴费比例,每月需缴2635.5元。
提示:医保基数每年随社平工资调整,企业需如实申报职工工资。若对缴费金额存疑,可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或“闽政通”APP核验基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