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医保基数13800元是指滁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这一标准通常基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设定,适用于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群体。
具体适用范围
- 企业职工:以个人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低于13800元的按13800元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0%的,则按300%核定缴费基数。
- 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即13800元,并按8.5%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医保缴费基数同样按13800元执行。
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8%,企业及其他单位按7%缴纳。
- 个人缴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收入的2%。
政策依据
该缴费基数的规定依据《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确保医保基金的筹集与使用公平合理。
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医保基数调整、缴费比例或报销政策,可参考滁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医疗保险政策“明白纸”》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