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医保基数17400元表示该职工的缴费基数为17400元,用于计算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医保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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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规则
上海市在职职工的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若个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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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0元的含义
17400元为该职工的缴费基数,用于计算其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用(比例为2%)及单位代扣代缴部分。该数值可能高于或低于上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具体需结合当年全市平均工资数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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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规则
缴费基数确定后,一年内不得更改。若职工工资发生变动,次年需重新申报调整。
总结 :17400元是上海某职工的医保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需根据该基数及比例计算,具体受当年上海市平均工资水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