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医保基数13200元属于第三档次,具体为“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根据鞍山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通常以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础,最高为300%,最低为60%。
具体说明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鞍山市医保缴费基数以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准,上下限分别为300%和60%。例如,2025年鞍山市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2720元/年(6060元/月),则最高缴费基数为218160元/年(6060元×300%),最低为43632元/年(6060元×60%)。第三档次定义
医保基数13200元为全年缴费基数的1/6,折算月缴费基数为2200元。按照鞍山市2025年医保基数标准(6060元为最低基数),2200元介于6060元的60%-300%之间,属于第三档次。政策依据
根据鞍山市医保局发布的政策,医保缴费基数由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每年调整一次。用人单位和个人需按照规定比例缴费,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提示
如需进一步确认缴费档次或了解具体政策,可咨询鞍山市医保局或登录相关官网查询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