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医保基数26400元,是指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的年度缴费基准值,用于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医保费用。 这一基数通常基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设定,体现缴费上限标准,意味着工资高于此数值的参保人仍按26400元/年(即2200元/月)作为缴费基数,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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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数的核心作用
医保基数是计算医保缴费金额的基础。例如,若个人缴费比例为2%,按26400元基数计算,年缴费额为528元(月缴44元)。单位按8%比例则需年缴2112元(月缴176元)。基数高低直接影响医保基金规模和个人账户划拨金额。 -
26400元的确定依据
该数值与内蒙古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7260元,月均8105元)挂钩,按300%上限核定。缴费基数下限通常为月均工资的60%(4863元)或80%(6484元),26400元对应上限标准,确保高收入群体缴费公平性。 -
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规则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若参与职工医保,可自愿选择基数档位(如60%-300%),但需按9%比例全额缴纳。例如选择26400元基数,年缴2376元(月缴198元),享受与职工同等待遇。 -
基数调整与业务年度
医保基数每年7月调整,有效期至次年6月。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周期内,26400元为固定值,年内不可变更。调整依据包括工资水平、政策法规及基金收支平衡需求。
提示:实际缴费需结合工资收入与当地政策。工资低于4863元/月或高于2200元/月的参保人,应分别按下限或上限基数缴费,确保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