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的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14300元属于全省缴费基数上限22555元的范围内,企业需承担的比例因险种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分项说明:
1. 养老保险
企业承担比例为16%,个人承担比例为8%。
企业应缴金额 = 14300 × 16% = 2288元。
2. 医疗保险
企业承担比例为6.5%,个人承担比例为2%。
企业应缴金额 = 14300 × 6.5% = 929.5元。
3. 失业保险
企业承担比例为0.7%,个人承担比例为0.3%。
企业应缴金额 = 14300 × 0.7% = 100.1元。
4. 工伤保险
企业承担比例为0.2%,个人无需缴费。
企业应缴金额 = 14300 × 0.2% = 28.6元。
5. 生育保险
企业承担比例为0.5%,个人无需缴费。
企业应缴金额 = 14300 × 0.5% = 71.5元。
总计
企业需承担的总金额 = 2288 + 929.5 + 100.1 + 28.6 + 71.5 = 3417.7元。
总结
企业每月需为社保基数14300元的员工缴纳约3417.7元,其中养老保险占比最高,企业需承担16%的缴费比例,其次是医疗保险和企业需承担6.5%的比例。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可参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