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保共济账户目前已实现跨省使用的省份包括江苏、河北、内蒙古、上海、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新疆等17个省份,共覆盖146个统筹区。
1. 政策背景
国家医保局于2024年底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用于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和支付医疗费用。
2. 覆盖范围
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份的146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实现跨省共济。其中,河北、河南、安徽、西藏、四川、湖北、山东7个省份已实现全省域范围内全面开通医保钱包。
3. 适用人群
跨省共济适用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其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本人近亲属的医疗费用报销和居民医保缴费。这些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4. 未来展望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继续推动更多地区开通医保钱包,优化相关业务流程,进一步扩大跨省共济覆盖范围。
通过全国医保共济账户的跨省使用,不仅方便了参保人及其亲属,也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体现了医保政策的普惠性和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