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共济不必须同地区,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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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统筹区支持
浙江允许不同城市(即不同统筹区)的医保账户进行共济,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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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需在浙江参保且个人账户有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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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在授权人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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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已开通
浙江与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省份部分地区已试点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可通过“医保钱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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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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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蚌埠)明确禁止跨市绑定,需在同一医保区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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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需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未备案的医疗费用无法使用共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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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浙江医保共济支持省内跨统筹区及跨省使用,但需办理异地备案并满足账户余额等条件。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