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天津目前不支持异地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直接转移。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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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处理方式
若参保人员将劳动关系从天津转移至其他省市,需先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医保账户内资金将进行清算,剩余余额以现金形式返还,不转移至新参保地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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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跨地区转移,需按上述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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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转入地医保部门不接受清算后的余额,可按个人意愿划入配偶、子女等亲属账户,或用于支付本人医疗费用、转入调入单位报销。
建议 :若需转移医保关系,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