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20年,退休后可享终身医保待遇,但需满足退休年龄条件(男60岁、女50岁),实际缴费年限须达10年。若累计年限不足,可按月续缴或一次性补缴。
- 缴费年限与退休待遇:无论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满20年且达法定退休年龄,可免缴医保并终身享受待遇;若退休前未缴满20年,需延长缴费直至达标。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时,可能需先补足至10年才能享受终身待遇。
- 跨地区医保转移:浙江省内医保关系实现“无感转移”,参保人无需申请,系统自动归集。省外转移需按政策处理,确保缴费年限连续计入。
- 线上办理与查询:医保关系转移可通过“浙里办”APP申请;参保状态、缴费记录等可通过微信“温州医保”公众号或人社官网查询,部分地区支持电子凭证实时核验。
- 注意事项:医保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待遇,需重新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恢复;若存在历史欠费,须补缴后方可转移或续保。
浙江省医保政策强调“多缴多保、长缴多享”,参保人需提前规划缴费年限,关注政策动态及线上服务渠道,确保权益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