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大病医保扣除政策中,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由父母一方申报扣除,但需满足未成年子女的条件,并且仅限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超出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关键亮点提炼加粗:未成年子女医药费可选择父母一方扣除,扣除起点为医保报销后自付超1.5万元,年度限额8万元,父母、配偶、子女扣除额分别计算,私立医院费用需医保系统可归集即可申报,跨年度费用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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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与范围: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适用于纳税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可选择由父母任意一方申报,但需扣除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超出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父母或成年子女自身的医疗费用需自行申报,不可合并计算至子女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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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操作细节:纳税人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备查,若通过私立医院就诊,需确保费用在医保系统可归集。跨年度住院费用以出院结算年度为准,例如2024年底住院、次年出院的费用,可在2025年度汇算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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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额计算规则:纳税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扣除额度分开计算。若夫妻双方均有大病医疗支出,可选择均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为每人8万元,总计最高16万元,但需分别达到1.5万元起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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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目前不可由子女申报扣除。年度汇算清缴时,系统将根据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自动校验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写相关信息并申请退税。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旨在减轻纳税人负担,需结合具体医疗费用流水及医保结算证明准确申报,建议提前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年度医疗费用明细,确保扣除额度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