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男职工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30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2026年政策正式实施。未达年限者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继续缴费。
自2026年1月1日起,青岛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标准,男性参保职工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至少30年(含实际缴费与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方可免缴保费并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视同缴费年限涵盖2001年(市内四区)及2004年(其他区域)制度实施前的养老保险参保年限及军龄等特定情形。若退休时累计年限不足,需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补足:
- 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按退休时缴费基数(2026年起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及参保身份对应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清,无需划拨个人账户但次月生效;
- 延长在职缴费:保持按月缴费状态直至满30年,期间继续享有在职医保报销及个人账户划拨,直至满足条件后切换为退休待遇。
需注意,政策执行前已退休或临近退休的职工不受影响。建议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公众号或线下服务窗口核验个人账户明细与缴费记录,根据经济状况选择更优方案。未来青岛市将持续优化医保衔接流程,确保政策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