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义务
退休后员工是否继续由单位缴纳医保,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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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国家规定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时,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保,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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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政策或劳动合同约定
若单位政策或劳动合同明确约定退休后停止缴纳医保,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单位无需履行该义务。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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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年限的处理方式
若退休时未缴满国家规定年限,可 一次性补缴 或 延长缴费 至规定年限,补缴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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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选择
退休后若未继续就业,可选择参加 居民医保 ,需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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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性医疗保险
单位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如商业医疗保险)通常 不再强制要求 退休人员缴纳,但需符合单位福利政策。
三、法律依据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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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退休后医保缴纳的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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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退休前应与单位沟通医保缴纳安排,对未缴年限进行补缴或转居民医保;若单位拒绝依法履行义务,可通过劳动仲裁或社保部门投诉维权。
(注: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结合当地社保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