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苏北人民医院的病历保存期限根据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年,患者自行保管的门诊资料需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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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长期存档
住院病历的保存时间从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计算,医院需确保至少30年的完整保管期。在此期间,若出现遗失或损坏,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 -
门诊病历的15年保管期
由医院建档保管的门诊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日起至少保存15年。这类病历通常包含诊断记录、处方等关键信息,医院需依法妥善管理。 -
患者自存资料的责任
化验单、检查报告、挂号凭证等由患者自行保管的门诊资料,医院不承担保存义务。建议患者长期留存重要医疗记录,以备后续就医或保险需求。
总结:扬州苏北人民医院严格遵循病历保存规范,住院与门诊病历分别保障30年及15年的可追溯性,患者也需注意个人医疗资料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