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保支持跨市就医直接结算,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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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医保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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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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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 :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门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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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部分城市已开通门诊直接结算,但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就诊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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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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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异地生育就医等人员需办理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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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选择 :住院就医无需选点,仅需选定地市;门诊就医需选择已联网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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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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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 :跨市转移医保关系时,个人账户资金不划转、不提现,但可在省内异地联网药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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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医保卡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可刷卡或使用电子凭证购药,但门诊结算可能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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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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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建议通过“粤医保”APP或线下窗口确认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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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可通过“粤医保”APP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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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保跨市就医已实现便捷结算,但需注意备案时效和医疗机构选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