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于1999年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于2019年,并在医保改革、跨省结算、基金监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历史背景与成立
成都市自1999年起开始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建立社会保险体系。2009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医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化。2019年1月15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整合了成都市发改委、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医疗保障职责,统筹管理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业务。
关键改革与成就
成都市医保局成立后推动多项创新政策落地:一是药品集采试点成效显著,2019年完成国家“4+7”药品集采任务量的151.61%,建立“一主六辅”政策体系;二是实现西南五省跨省门诊直接结算,惠及2亿群众;三是创新监管机制,构建全生命周期基金监管“三全”体系,2019年查处违规医药机构4355家;四是打造国际医疗消费中心,成立战略联盟吸引国内外企业落户,推动东部新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服务与便民措施
成都市医保局优化服务流程,如取消医院床位费审批、建立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线上+线下”业务办理。加强防诈宣传,提醒公众警惕“医保报销金”等诈骗手段,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查询信息。
成都市医保局通过制度创新与服务优化,显著提升了参保人权益保障水平,未来将持续推进多层次医保体系建设。如需了解更多政策详情,可访问成都医保官网或拨打官方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