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清单使用的诊断编码版本需严格遵循国家医保局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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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医保版ICD-10编码
医保部门要求上传的结算清单诊断编码需采用医保版ICD-10(ICD-10医保2.0版),而非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临床版ICD-10。若未进行正确映射,将导致入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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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使用医保灰码(00结尾编码)
医保灰码(如00、000结尾的编码)在医保结算中属于无效编码,无法用于主要诊断或手术操作,否则会导致入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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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进行编码映射操作
若医院使用临床版ICD-10,需通过国家医保局提供的对应表将两者进行一一映射。例如,颅内血管瘤切除术的临床版编码01.5934需映射为医保版编码38.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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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主要诊断与次要诊断
结算清单中的主要诊断需使用医保版ICD-10编码,次要诊断可参考临床版编码,但两者不可混用。
总结 :医保结算清单诊断编码必须为医保版ICD-10,且需避免使用灰码,同时需完成临床版与医保版的编码映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