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出省使用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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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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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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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参保人员转北京、上海等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经备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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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跨省直接结算的慢病种类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及冠心病等7类慢病,可在异地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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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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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材料,到异地医疗管理中心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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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医保金将按规定打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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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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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述7类慢病或未备案的情况下,需先垫付费用,再持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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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对异地就医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有具体规定,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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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出省使用需备案且符合特定病种要求,建议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保留好就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