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医保局咨询电话为0464 - 6160317、0464 - 6160320,业务经办大厅咨询电话是0464 - 8533905,在勃利县医保局,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勃利县医保局提供多种便捷途径供居民办理医保业务。线下可前往勃利县政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县农商银行县内营业厅及各乡镇营业厅、县龙江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等线下渠道办理,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线上则可通过“黑龙江税务”公众号中“我要办”功能缴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或本人持身份证到勃利农行营业网点下载并注册农行掌上银行缴费;通过“工商银行”APP或登录工行门户网站http://www.icbc.com.cn选择“e缴费”;通过建设银行“裕农通”服务点缴费,还能扫描二维码缴费。
勃利县新生儿医保政策规定,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逾期未参保缴费等待期90天,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2024年勃利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80元。1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医保待遇中,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00元,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发生门诊医疗费,统筹金支付比例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200元;住院治疗时,七台河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5%。对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新生儿未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的,参照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政策规定执行;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首年监狱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当年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到县政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也可以登录个人网厅自助办理新参保登记。
勃利县异地就医备案范围对象涵盖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以及因急诊抢救就医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备案但需携带相关材料联系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事宜)。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时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其中之一以及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提供“户口簿首页”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其中之一以及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其中之一以及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异地就医备案时,除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外,其他备案到就医地省辖市。备案办理方式包括现场办理,可到三区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勃利县的电话是0464 - 8533905;也可网上办理,如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龙江医保公众号”“七台河医保公众号”的服务大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异地备案申请;还能拨打定点医院自主就医备案电话,七煤总医院(职工):15774640712,人民医院(居民):0464 - 8669133,业务咨询电话:0464 - 12393。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后长期有效,备案开始日期需早于患者入院时间且最多能提前30天;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变更取消;取消异地备案信息可到三区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办理。以承诺书形式办理异地备案的人员,只在备案地享受单向就医直接结算待遇;以居住证明等材料办理异地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直接结算待遇,正常转诊备案业务下沉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