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诊疗目录明确覆盖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三大类,甲类药品100%按比例报销,乙类药品自付10%-30%后纳入报销范围,高值耗材实行限价管理。参保人使用目录内项目可直接刷卡结算,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
参保人就医时优先选择目录内项目可最大限度降低自费比例。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基数,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部分费用,例如某乙类药品单价100元需自付20元,剩余80元按70%比例报销。特殊医用材料实行最高支付限价管理,如心脏支架限价70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中医特色疗法如针灸、推拿等已全面纳入目录,中药饮片包含328种国家基本药物。部分慢性病用药实行长处方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单次处方量可达12周。重大疾病治疗方面,恶性肿瘤靶向药、罕见病特效药通过谈判机制动态增补进入目录。
异地就医报销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急诊可先垫付后补材料。门诊特定病种需经二级以上医院确诊并提交《门特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年度限额内直接结算。生育相关诊疗项目按定额标准结算,顺产包干价3000元,剖宫产5000元。
建议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实时查询目录明细,定点医院药房优先选用集采药品。目录每年动态调整重点关注临床急需药品,参保人可向医保部门反馈用药需求。保存好病历与费用清单便于报销争议核查,自费项目需医患双方签署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