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元/年
根据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高血压慢病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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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病种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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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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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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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两病门诊用药药品费用合并计算后的年度支付限额为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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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 2021年9月1日之前的政策中,高血压和糖尿病的门诊药品报销限额分别为400元,但自2024年10月1日起统一提高至600元。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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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医保基金对“两病”用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一般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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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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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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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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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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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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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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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患者待遇
- 高血压3级及以上合并并发症(如心衰、脑出血等)的患者,可办理门诊慢性病补助卡,每年补助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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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叠加
- 若患者同时患有多种慢病,需在年度支付限额内累计使用,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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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
- 纳入“两病”管理的参保患者优先使用普通门诊额度,再使用“两病”门诊额度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