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社保基数为14000元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 1620元 。具体计算如下:
-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14000元减去起征点3500元,即14000 - 3500 = 10500元 。
-
适用税率
根据2020年标准,10500元属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这一档,适用税率为25%。
-
速算扣除数
同一档次的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
-
计算结果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0500 × 25% - 1005 = 1620元 。
说明 :
-
该计算基于2020年个人所得税法标准,若当前政策调整(如起征点变化),需以最新规定为准。
-
陕西宝鸡作为地级市,社保基数与个税计算遵循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