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疏忽导致二次手术时,患者可通过协商、投诉、鉴定或诉讼等途径维权,核心在于收集证据、明确过错责任**,并依法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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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证据,明确责任
立即保存病历、手术记录、费用单据等材料,必要时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确认医院是否存在未尽诊疗义务、操作不当等过错。若鉴定显示院方责任,可要求其承担二次手术费用及相应赔偿。 -
优先协商与调解
与医院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或向卫健委投诉请求行政调解。协商时需明确诉求(如赔偿金额、后续治疗安排),调解不成再考虑诉讼。 -
法律诉讼途径
若调解失败,可向法院起诉,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主张医疗机构赔偿责任。需准备鉴定报告、沟通记录等证据链,证明损害与过错直接关联。
提示:维权过程需保持理性,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协助,确保合法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