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近视手术适合18岁以上、近视度数稳定且无严重眼部疾病的人群,尤其适合追求稳定视力改善且符合角膜条件者,但需通过全面检查评估。
近视激光手术适用于年龄≥18岁且心理健康的人群,需本人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手术效果抱有合理预期。屈光状态需基本稳定,即每年近视度数增长不超过50度且持续至少2年,近视≤1200度、散光≤600度、远视≤600度(部分术式限制更低)。角膜厚度需达到安全标准(中央角膜厚度≥450μm,切削后基质厚度≥250μm),且无活动性眼部炎症、圆锥角膜、青光眼或严重眼附属器疾病。
适合人群还可细化为:有择业或生活需求(如参军、运动员等)、角膜疾病需矫正、停戴软性隐形眼镜超1周、硬性镜超1个月者,以及心理健康且依从术后护理的患者。需提前停戴角膜接触镜,并接受全面的眼部检查,排除圆锥角膜、角膜扩张、重度干眼等禁忌症。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红斑狼疮、类风湿)或瘢痕体质者亦不适宜。
术后需注意合理用眼,避免揉眼和外伤,定期复查并按医嘱用药。夜间视觉干扰、干眼症等轻度并发症通常可自行缓解或通过人工泪液改善,不影响长期安全性。尽管手术风险可控,但不当用眼仍可能导致度数回退,因此术后需延续科学护眼习惯。近视激光手术是改善视力的成熟方案,但须严格匹配适应症与个人眼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