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国家设立的副科级或股所级公益事业单位,承担疾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等核心职能,编制规模通常在30-75人之间,由县级卫生健康局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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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与编制
县级疾控中心多为副科级(如赫章县、牟定县)或股所级(如祥云县)事业单位,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为正科级(如长沙县)。人员编制差异较大,从30人(牟定县)到75人(祥云县)不等,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 -
核心职能
主要职责包括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监测、突发卫生事件处置、健康宣教等,部分中心还承担卫生检验和技术指导职能(如牟定县)。2017年后,多地通过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如长沙县)。 -
历史沿革
多数县级疾控中心于2003年“非典”后由原卫生防疫站改制组建,行政级别和职能均得到强化(如赫章县、牟定县)。
县级疾控中心的级别与编制需结合地方实际,但其公益属性和防控核心职能全国统一,是基层公共卫生体系的关键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