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单是由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直接开具的医疗文书,主要包含主诉、现病史、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等核心内容。患者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挂号就诊,医生会在诊疗过程中主动填写病历并签字确认,无需额外申请。
-
就诊挂号环节
患者需持身份证/医保卡在门诊窗口或线上平台完成挂号,系统自动生成就诊编号。部分医院要求填写基础健康信息表,作为病历的辅助材料。 -
医生问诊记录
接诊医生通过面诊询问症状、既往史等信息,实时手写或电子录入病历内容。三级医院普遍使用电子病历系统,数据直接同步至医院数据库。 -
关键内容规范
合规病历必须包含四项要素:主诉(患者自述症状)、体格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含ICD编码)、处理意见(用药/检查/复诊建议)。医生需签名并注明开具日期。 -
特殊情况处理
补开病历需携带原就诊凭证到病案室申请;跨院调阅需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电子病历可通过医院APP申请加盖电子签章的PDF版本。 -
患者注意事项
务必当场核对病历中的个人信息、诊断结论是否准确。涉及工伤鉴定、保险理赔等情况时,需主动向医生说明以便补充职业伤害等细节描述。
门诊病历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妥善保管至少2年。若发现记载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在7个工作日内凭就诊凭证向医院医务科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