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慢性疾病证异地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分为备案和病种范围两类情况: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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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在居住地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登记备案手续,可持身份证、医保卡直接在居住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慢病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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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需提前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后全额垫付费用,凭相关凭证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二、病种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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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新增24种门诊慢特病(如癫痫、帕金森氏病等)支持异地直接结算,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跨省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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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仅限5种指定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等),需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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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与凭证 :异地就医时先垫付费用,保留收据、费用清单、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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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报销 :携带上述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注意事项 :未备案或病种不在异地目录内的患者,需全额自付后回参保地报销。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政策。